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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省份被中央环保督察组点名

文章出处:未知网责任编辑:川泽环保作者:admin人气:发表时间:2018-01-07 21:45
五年来,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显著,贯彻绿色发展理念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显著增强,忽视生态环境保护的状况明显改变。人民群众对此深有体会。然而,迈进新时代,人们对美好生活提出的更高要求,需要我们不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中央环保督察组在督察过程中就发现,一些地方的环境保护工作与中央要求和群众期盼相比仍存在差距。2017年八九月份,第四批中央环保督察的8个督察组,分别对吉林、浙江、山东、海南、四川、西藏、青海、新疆等8省区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从2017年12月22日开始,各督察组陆续向相关省区反馈督察意见,并同步移交督察发现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案卷。
 
 
 
  “一些领导干部存在着不愿管、不会管的问题,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情况时有发生”,“喊得多做得少,有的甚至说一套做一套,不敢动真碰硬”,“环境守法意识淡薄,大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长期居高不下,大气环境形势十分严峻”,“财政过分依赖房地产,被房地产绑架,企业指到哪政府就规划到哪,鼓了钱袋毁了生态”……在对各省的反馈会上,督察组长们在指出问题时都非常直接,而且用词犀利、不留情面,对涉及的责任部门也直接点名、毫不回避,显示出了中央对待环保问题的坚决态度。
 
 
 
  然而,揭开问题不易,解决问题更难。许多地方的环保问题积存已久、原因复杂,而且背后涉及众多方面利益,想要真正解决,需要地方政府下大决心、啃硬骨头。就在督察反馈期间,记者发现相关省区的一些问题依然存在,甚至触目惊心。
 
  在一次现场调查中,记者发现吉林省松花江流域的一个支流——永春河的河道旁边,可以看到很多排水口,长春市区没有经过任何处理的生活污水就直接从这些排水口排放到河道里,里面的污水完全是黑色的,并且可以闻到很大的恶臭味道。
 
 
 
  沿着河道走,污水直排的情况随处可见。按照国家规定,省会城市的污水要做到全收集、全处理。然而长春市每天有多达12.6万吨的污水,没有经过处理便直接排放,这接近全市产生污水总量的10%。这些污水汇入松花江,使松花江的水质在流经长春市后急剧下降,成为整个松花江流域污染最重的区域。不仅如此,污水积存在市区,形成多处黑臭水体,严重影响了百姓生活。
 
  因为黑臭水体问题严重,长春市在这次督察中被督察组点名批评。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组长焦焕成在吉林反馈会现场时说:“按照《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要求,长春市应于2017年基本消除黑臭水体,但目前尚无一处完成改造,工作十分被动。”
 
  黑臭水体长期存在,是因为城市污水不能全部进行处理、有一部分直排造成的。而之所以做不到污水全处理,是因为城市污水处理设施严重滞后、处理能力不足。随着城市发展,污水处理设施本应该也及时改造、更新,但一些地方政府因为各种原因,对这项工作长期拖延、不肯担责,导致问题一直不能解决。
 
 
 
  国家环保督察办公室督察二处负责人邢长城对记者说:“就是政绩观的问题, 因为有些污水处理工程都是地下的工程,周期很长,投资很大,它不好把你的政绩显现出来。但是恰恰有一些官员有错误的执政理念是什么呢?重表轻理,也就是显性的政绩工程我喜欢干,强力去推动,但是一些隐性的,可能我干了几年也不会有效果,干了几年领导也看不见,就给它放到一边了。”
 
  “吉林省近年来水环境保护问题日益突出,根本原因不是资金问题,也不是技术问题,主要是地方政府一些部门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问题突出”,中央第一环保督察组总协调人文毅说。
 
  中央督察组在反馈中,把这种现象评价为政府的“不作为、慢作为”,而它付出的巨大代价,是生态环境被破坏、百姓健康受影响,这些都是难以弥补的伤害。然而,这种现象并非个例,在这轮督察的各个省区中都存在。
 
  在四川的长江支流沱江上游,一些磷化工企业长期不规范的堆存着大量磷石膏,含大量化学成分的溶液直排到沱江支流,当地政府一直没有对其进行整治。记者在一家大型磷化工企业看到,整个渣山宽100多米,直接裸露堆放,渗出的污水顺着堆场流入一个大坑中,沿着河道最终汇入到沱江。
 
 
 
  不仅是沱江,长江水系的其他一些支流,如金沙江、珉江、嘉陵江等,在流经四川后,也都存在着水质严重下降、水环境质量持续恶化的问题。主要是由于一些化工企业随意排放、城市生活污水部分直排造成的。中央环保督察组对当地的长江水系污染问题也提出了严厉的批评。
 
  同样因为政府监管责任缺失、不作为慢作为而导致的突出问题是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理。浙江温州的一处垃圾填埋场,大量垃圾渗滤液没有经过处理直排,严重污染环境;在海南儋州的一处垃圾填埋场,情况同样严重。
 
  吉林长春市最大的生活垃圾处理中心,全市60%的垃圾都运到这里。从建成以来,由于这里垃圾处理能力严重不足,到现在已经积存了40万吨未经处理的垃圾渗滤液。这些渗滤液不仅严重影响了周边群众的生活,还存在着可能会污染地下水和土地的隐患。
 
  “垃圾渗滤液的污染浓度比较高,一旦坝体出现渗漏,首先会污染土地。如果(防渗膜)底下破裂的话,还有可能污染地下水。40万吨(渗滤液),相当于悬在头顶一颗炸弹”,环保部东北督察局督察二处副处长宋元衡这样告诉记者。
 
 
 
  因为垃圾渗滤液的重污染、高风险,国家规定必须及时处理,不能积存。然而这里从建成至今已经7年,问题却一直没有解决。虽然这期间也曾有过两次对设施的扩建,但规模很有限,远不能解决问题。
 
  “按照它现在的处理能力,得将近10年左右,才能把积存的40万吨渗透液全部处理掉,这个是绝对不允许的”,宋元衡告诉记者。
 
  在这次督察中,中央环保督察组发现了这个问题。随后当地继续扩建设施,预计2018年初投入使用,大概用两年时间就能把积存的40万吨渗滤液处理完。
 
  在对吉林长春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副局长任建军的采访中,他说道:“我们一直在把这个事情往前面推的,不是环保督察来了我们才推动这个事情……我们对渗滤液是特别重视,我们局每次党组会议都要研究这个问题……”
 
  但实际上是这个渗滤液一直积存、没有处理的问题已经持续了六七年。对此,这位负责人说,他们的工作也一直在做,并没有完全不管。然而像这样拖延滞后、不能真正解决问题的“慢作为”,其实和“不作为”一样,也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表现。除了“不作为”、“慢作为”,在这次反馈中,督察组在指出相关各省区的问题时,还数次用到了另外一个词——“乱作为”。
 
 
 
  督察组指出,山东一些地方化工、钢铁、电解铝等高污染、高耗能行业没有按照国家政策严格控制,导致煤炭消耗量过大、污染严重,这跟一些地方政府部门不作为、乱作为直接相关。
 
  中央第三环保督察组总协调人袁道凌说:“有些部门本身应该在淘汰过剩产能中,应该起到监管的职责,但是他不但没有担负起这种职责,反而出具一些虚假证明,瞒报、虚报,造成燃煤需求的不断增加。”
 
  一些政府部门之所以宁愿违规违法也要帮企业弄虚作假上项目,其背后是经济利益的驱使。这些企业往往利润高、赚钱快,是当地GDP和税收的重要来源。这也是一些地方政府“重经济、轻环保”发展理念的反映。对这些责任部门,督察组也都直接点名批评。
 
  被点名的山东聊城茌平县违规电解铝项目,按照国家规定,电解铝行业禁止再上新项目,正在建设中的也要停建,只有已经建成投产的才可以酌情继续运行。当时这个项目还没有正式动工,但聊城市发改委、经信委、环保局等五个部门分别出具了虚假材料,把它报为已建成项目,规避了停建。
 
  山东聊城市茌平县环保局副局长薛守卫说:“这个企业在我们全市,乃至我们山东省是非常大的一个企业,每年给我们当地财政贡献不少的税收收入。可能是这种原因,没有停下来,不好停。”
 
  在这次环保督察中,像这样政府因为经济利益而放任企业违规违法、导致生态被破坏的现象,在不同省区都存在。对于这些涉及到的地方和部门,中央环保督察组也明确要求,要调查问题、进行整改并接受社会监督。
 
  督察组要求8省区在30个工作日内将整改方案上报国务院,并向社会公开,定期公开整改情况,对督察移交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深入调查,进一步厘清责任,严肃问责。从督察反映的问题看,一些政府部门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是造成环境问题的重要原因之一。我们每个人都生活在环境中,只有真正重视、真正落实,把环境搞好了,我们发展的根基才会更加牢固,才能为子孙后代留住青山绿水,让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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